昨天有个新业主直接来公司了,还好,我们在。
她是和前一个公司解约的,就是增项有点多,而且外包。
其实很佩服业主的果断。
对于增项,个人觉得分情况而定:
第一:未说明情况,故意漏项,单价也可能不明确,特别是漏项的项目,这样报价的价格就低,后面再慢慢增项;
第二:已说明情况,单价明确,做与不做,报价单上都有明确单价。这样报价就会略高,业主自己要求增加的项目,这样增项是正常的,就是要先明确单价,如果业主要求不做的项目,单价明确也可以明确的减去。
不同情况不同而定!如果是第二种情况,这个很正常。如果是第一种情况,那就看你是否能及时止损。
因为诚信很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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